泉源減量的旅宿用品政策強調「可依需求供給」七成民眾支撐
情況部提示,旅宿業者要揭露相幹資訊,於官網或民眾訂房時清晰申明備品供給方式,並依民眾需求供應個體品項,如民眾入住時發現遺忘攜帶,業者照舊可以依民眾需求供給備品。
以上訊息由情況部供給
此外,旅宿業除於訂房時提示民眾自備小我衛生用品外,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小我衛生用品,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,由其免費或販售供應。二、梳子、牙刷、牙膏、刮鬍刀、刮鬍泡、浴帽等六種小我衛生用品不得於客房等營業場合擺設。
一、不得供應小於180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、潤髮乳、洗澡乳、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。旅宿業可於盥沖涼浴室改以擺設大於180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體例,供消費者利用。
但於其從屬舉措措施、服務設施、客房之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,如SPA、三暖和、游泳池、推拿舉措措施、健身房等。經調查有些旅宿業者為提拔辦事便當性,習慣將牙刷、梳子、刮鬍刀等一次性備品以「組合包」情勢供給,即便消費者僅需此中一項,其他物品亦會被拆封、利用乃至遭棄置,造成資源鋪張與情況負擔,為改良此現象,環境部提倡業者調劑供給模式,推動「需要什麼、供給什麼」的單項備品供給原則,消費者如忘掉自備備品,可自動向櫃檯或指定辦事區域提出需求,由業者供應所需品項,避免一次供應多樣物品。
為使政策順利鞭策並削減實行過程當中的爭議與曲解,情況部於律例公告前,即與公會及旅宿業者展開政策溝通,透過申明會與意見徵詢等體式格局,廣納業界聲音,本次限制一次用旅宿備品的政策,焦點理念並不是「制止供應」,而是提倡「不自動提供」,即不將一次性備品作為標準房務備品擺設於房內,改為消費者如有需要時再供應,以改變曩昔「自動供應、不管是不是需要」的慣性模式,進而削減資本浪費與垃圾產生,環境部在政策計劃階段即關注到旅宿業對辦事品質的正視,是以在律例設計上保存彈性空間,使業者得以在符合法規原則下,根據住客需求彈性供給小我化服務,統籌搭客住宿體驗與環保目標。
情況部於112年7月17日通知佈告「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行體例」,自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,相幹規範與因應辦法如下:
另外,環境部資本輪回署律例實行約半年左右(6月10、11日),針對全國18歲以上民眾,進行一次用旅宿用品管束政策意向查詢拜訪,查詢拜訪效果顯示有57.7%表示本來就會自備,31.6%會共同新規定自備,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小我衛生用品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BA%90%E9%A0%AD%E6%B8%9B%E9%87%8F%E7%9A%84%E6%97%85%E5%AE%BF%E7%94%A8%E
